当事人贾大多、宋相哲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在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参加原川光厂、中原厂家属 院“三供一改”改造项目供水、供热工程评标。在评标现场 有来回走动,说话不良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南阳市公共资 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南阳市评标专家规范管理的意见(试 行)的附件》第十一条:“禁止专家在评标室无故走动,交 头接耳或发表倾向性言论。评标结束前,禁止评同一项目的专家两人以上同时离开评标室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承认自己的错误,没有 对评标结果产生不良影响。决定对当事人贾大多、宋相哲暂 停三个月评标专家抽取资格。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