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文物管理局关于文庙大成殿(宝丰会议会址)维修加固工程变更说明:
一、原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4.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4.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在本公司且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施工程。
4.4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公告“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现改为:“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三、原公告:“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现改为: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招标人:宝丰县文物管理局
代理公司: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 15639955779
联系地址:宝丰县住建局五楼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