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观湖佳苑小区一期(公共租赁房)工程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工程)变更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石龙区观湖佳苑小区一期(公共租赁房)工程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工程),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原招标公告已于2017年12月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龙区观湖佳苑小区一期(公共租赁房)工程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工程);采购编号:施工标段SLZC2017-09-51-G30监理标段SLZC2017-11-68-F15
2.2、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含小区红线内道路、桥梁、河沟治理、围墙护坡、硬绿化等基础设施;其中河沟整治289.5米及相关设施;围墙(含护坡)316米及相关设施;以及停车位、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施工标段约778万元,监理标段约11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现就原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5日 9 时30 分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技术经济专家5人
技术经济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变更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9日 10时30分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技术经济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其他内容不变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79301
地址: 平顶山市石龙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58713
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