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赵庄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洼村城中村改造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地下车库基坑支护工程)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宝丰县石洼村城中村改造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地下车库基坑支护工程)
二、项目编号:HNYDPDS2020-0704044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
2020年6月2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五、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信息内容:
1. 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8.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付10%的预付款,之后按进度付款,待竣工结束后工程款审计完成前付至工程款的70%,工程款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付完。 |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原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6月28 日00时00分整至 2020年7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原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
1、 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2、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1 |
付款方式 |
1、工程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发包方预付给承包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2、进度款:根据实际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分部分项后,经监理工程师、项目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 %付款。3工程经验收达到合格,造价经有关部门确认完成后付至决算价的97%。4、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
3.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6月28 日00时00分整至 2020年7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 23 日10时30分;
5、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以此次变更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37587556
地 址:宝丰县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 0375-7038879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2020年7月2 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