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张八桥苗李等(三)个村土地整治(一期)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宝丰县张八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防护林及项目标示工程等。
2.2、采购编号:BFZF2014—BG--040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概况:第一标段: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防护林及项目标示工程等施工招标;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 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市场违法违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等不良记录;
3.6 投标人拟派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期(2014年4月、5月)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
3.7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宝丰县张八桥镇及宝丰县张八桥镇苗李行政村)出具项目施工单位与当地政府及村民具有当地协调能力的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第一标段:
4.1投标报名时须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3项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查验,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真实有效的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2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 年07月28日至 2014 年08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宝丰县为民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5.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含图纸),纸质,不以电子版出售,售后不退。
5.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财政信息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张八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7033695 13903759328
2014年7月25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