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宝丰县友好路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 :宝丰县友好路工程
2.2采购编号:BFZC2014—BG—060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外地企业提供进平介绍信。
3.7不接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
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信誉良好,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投标报名
4.1 施工标报名须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4.2 监理标报名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监理工程师证书(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两份加公章。
注:根据平预防办 [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4.2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实;
4.3报名时间: 2014年 9 月 26 日 -- 2014 年 10 月 8 日(正常工作时间),
4.4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 11 月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宝丰县财政信息网》同时发布。
7、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先生 0375-6570681
代理公司: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 15639955779
联系地址:宝丰县住建局五楼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