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体育局的委托,就宝丰县示范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宝丰县示范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BFZC2014—BG--076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宝丰县人民公园、平宝游园、东湖公园等八个公园的局部原有健身器材拆除外运、道路修整、画指示标线、指示牌制作安装及健身器材安装等;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及招标人约定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5、2011-2013年财务状况良好;
3.6、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全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满足以下条件(报名时一并提交):①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②2014年3月份以来近半年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金证明。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 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2011—2013年财务报表;8、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及2014年3月份以来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2套复印件,缺少任一原件视为不合格,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4.2、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 2014 年 12 月 29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参加报名。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4、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4 年 12 月 23 日~ 2014 年 12 月29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4.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出售。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1 月 29 日 9:00 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审方式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的,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反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宝丰财政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丰县体育局
联系人:赵亚军
电 话:0375-65761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290921716 0375-6199555
2014 年 12 月 22 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