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宝丰县富能达种植专业合作社高科技智能温室大棚项目,项目业主为宝丰县富能达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宝丰县富能达种植专业合作社高科技智能温室大棚项目
建设地点:宝丰县张八桥镇姚店铺村东北
建筑规模:计划占地2972亩,分三个阶段建设:一、占地772亩(含150亩设施用地),建设环保绿色种植及高智能温室采摘区220亩、展示区150亩、科技示范教育区130亩、自助品尝活动区122亩;二、占地800亩,建设高智能温室花卉区500亩,并配备附加设施。其中产品深加工厂房170亩、仓储冷库130亩;三、占地1400亩,建设高标准智能化温室辐射区1270亩、特色农产品物流运输集结区130亩。
建设周期:180日历天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共划分七个标段
标准化大棚共70栋,1标段—7标段每10栋为一个标段,具体为:每栋智能温室的基础、钢结构及玻璃幕墙、玻璃采光顶及辅助设施等,每栋工程建筑面积约5568平方米。
第一标段:No1-10;
第二标段:No11-20;
第三标段:No21-30;
第四标段:No31-40;
第五标段:No41-50;
第六标段:No51-60;
第七标段:No61-70;
以上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第一标段至第七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它未完成项目管理工作;
3.4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或进宝介绍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4.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月 6 日至2015年 1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4.2 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期内的生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进行报名,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月6日至2015年 1月 1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17时00分, 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2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富能达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 址:宝丰县人民路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面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2132392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3323913030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23层
2015年 1月 5 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