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宝丰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宝丰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2、采购编号:BFZC2015-BG-02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1 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投标人须有近3年(2012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验收报告;注:中标信息须可网页查询);
3.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合法的劳动合同和2014年以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能显示本人基本信息和2014年1月以来的缴费记录的查询界面)截图打印件(所提交的截图须显示缴费人所属单位是此次投标单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单位缴费花名册并加盖社保印章);如法人代表参与投标则仍需提供以上证明及相关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4.1投标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3项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查验,具体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达报名现场。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真实有效的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2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3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 (北京时间 )。
5.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015 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 (北京时间 )。
5.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5.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版文档出售。
5.5、招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5年2月9日下午15: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农业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8375295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33695
2015年1月14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