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宝丰县石桥镇石桥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人为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宝丰县石桥镇石桥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2、项目概况:宝丰县石桥镇石桥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个项目包含道路、桥梁、文化广场、集中供水、公厕等。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编号:BFZC2015-BG-20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
2.6、建设地点:宝丰县石桥镇
2.7、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宝丰县石桥镇石桥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共设13个标段
施工标:十二个标段; 监理标:一个标段。
标段 |
名称 |
建设规模 |
资质要求 |
工期(日历天) |
一标 |
吉祥路新建工程 |
全长225米。 |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
90 |
二标 |
金湖路新建工程及大石桥路改造工程 |
金湖路长168米,大石桥路改造工程长455米。 |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
90 |
三标 |
石高路新建工程 |
全长1055米。 |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
90 |
四标 |
广场路新建工程 |
全长288.7米 |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
90 |
五标 |
彩田路新建工程 |
全长398.3米 |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
90 |
六标 |
道路路灯工程 |
以上道路两侧路段 |
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90 |
七标 |
石桥大道人行道清淤工程及3个公厕 |
清淤长度约3506米,公厕总建筑面积约207.47平方米. |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90 |
八标 |
水厂新建工程 |
含水厂建设及供水管网铺设 |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
90 |
九标 |
垃圾填埋场新建工程 |
(吉祥路、金湖路、石高路、广场路、彩田路)总长2135米,文化广场占地面积27648平方米。 |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
90 |
十标 |
石桥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 |
全长3506米 |
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
90 |
十一标 |
吉祥路、金湖路、石高路、广场路、彩田路(道路两侧绿化)、文化广场铺装及绿化工程 |
占地面积27648平方米 |
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
90 |
十二标 |
彩田桥新建工程 |
桥长2*16米,桥宽7米 |
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
90 |
十三标 |
监理标 |
以上标段工程内容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9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资质要求见标段划分):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2012至今完成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业绩;
3.6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平或者进宝备案介绍信;
3.7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报名;
3.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财务状况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 2012至今至少完成3项类似项目业绩(市政道路或桥梁);
3.4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平或进宝备案介绍信;
3.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报名;
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财务状况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携带:
施工标: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无在建承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身份证 ;
监理标: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8)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
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2015年1月、2月、3月)且在社保机构官方网站上可查询。报名时项目经理需持有关证件及身份证到现场。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3请于 2015 年 4月9 日至 2015 年 4月 15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4 时0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9日9:00时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标单位: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0375-6313907
招标单位: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建工景苑2单元11楼西(马庄转盘东北角)
联 系 人:臧先生
电 话:0375-2579410
传 真:0375-2579410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