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丰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f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10-98
2、项目名称:宝丰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324957.00元
最高限价:37324957.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一标段 |
绿化工程、稳定塘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
8198236.00 |
8198236.00 |
2 |
第二标段 |
表面流人工湿地、垂直潜流人工湿地、管理用房、在线监测室等工程 |
10802652.46 |
10802652.46 |
3 |
第三标段 |
水处理构筑物-垂直流等工程 |
17624068.54 |
17624068.54 |
4 |
监理标段 |
宝丰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项目监理 |
700000.00 |
7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工程是对宝丰县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建设地点为宝丰县城区东郊、大张庄村附近、净肠河南岸,处理规模为30000m³/d,主要包括表面流人工湿地、垂直潜流人工湿地、稳定塘、进水管道及配套设施等工程的建设,工程占地面积约213亩;其中,表面流人工湿地占地6000㎡,合9.0亩;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占地64000㎡,合96.0亩;稳定塘占地9000㎡,合13.2亩:其他设施(各处理单元进出水渠、管理用房、在线监测室、配电室等)、规划道路等占地63200㎡,约合94.8亩。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5.4、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
5.5、招标范围:
第一、二、三标段: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 :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5.6. 工期:
第一、二、三标段:每个标段均为12个月;
监理标段 :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一、二、三标段: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4.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5.具有近三年度(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所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或查询系统故障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7.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
(2)监理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②2021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所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或查询系统故障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5.具有近三年度(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日00时00分整至2021年11月9日23时59分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om/ggtz/19072.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前应仔细阅读网站“紧急通告”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意事项: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站“紧急通告”等,因各投标人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山河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837595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大厦B座22层2231、2232室
联 系 人:孙宇飞
联系电话:1593752109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宇飞
联系电话:15937521096
温馨提示
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与此“温馨提示”不一致的地方,以“紧急通告”为准。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录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下载“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录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4.2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录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