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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非遗文化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20 16:15:3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宝丰县非遗文化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HNYD2021-1208-48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宝丰县非遗文化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121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4、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 5 9 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1216 - 20211222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2142359分(北京时间)

2、原招标信息内容

原招标招公告3.1.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承诺书);

3.1.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202111 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3.1.6提供企业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变更为:

3.1.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承诺书);

3.1.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1.6提供企业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企业财务制度完好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原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中

9.1

招标控制价

设计部分:工程施工费的1.5%

施工部分:工程费用(含设计费)综合投标费率:100%

工程费用=(按相关定额计算的费用-不可竞争费)*综合投标费率+不可竞争费。

变更为:

9.1

招标控制价

设计部分:工程总投资的1.5%

施工部分:工程费用(含设计费)综合投标费率:100%

工程费用=(按相关定额计算的费用-不可竞争费)*综合投标费率+不可竞争费。

4、原招标文件中涉及设计部分报价的“工程施工费的”全部变更为“工程总投资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宝丰县润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淑英

联系电话:18803759139 

    址:宝丰县文化中心(县演艺中心北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绿地新都会2号楼A15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388791853758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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