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宝丰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大营镇李坪韩庄新村避险安置房一期、二期工程(双城壹号院)勘察、设计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招标编号:HNJY-2022-09-01
2、原公告项目名称:河南省宝丰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大营镇李坪韩庄新村避险安置房一期、二期工程(双城壹号院)勘察、设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2年9月23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投标保证金’为
19 |
投标保证金 |
/ |
更正为:
19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贰仟元整(2000.00元) 第二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 17 日23时59分前; 3、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624 2927 797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宝丰支行 4 、递交形式: 4.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具体详见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保函的通知”)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 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2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n/ggtz/19710.jhtml 5、其他事项: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 绑定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 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24 点,(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 金,取消投标资格)。 5.4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宝丰县金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宝丰县城关镇北环路与中兴路交叉口路北东100米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343755521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江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5617370201
地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西6号院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