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荣泽水利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宝丰县(闹店镇、李庄乡和石桥镇)通村道路生态廊道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宝丰县(闹店镇、李庄乡和石桥镇)通村道路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宝丰县荣泽水利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宝丰县(闹店镇、李庄乡和石桥镇)通村道路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ZJL20191001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19年11月4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站上发布。
3、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11月27日
评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张红军、赵正海、王秋叶、王艳、侯宏伟
4、评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中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0059437.38
项目负责人: 王占甲 证书编号: C04647140900001
投报施工工期: 7个月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天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0906710.29
项目负责人: 王周 证书编号: C14079140903126
投报施工工期: 7个月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一水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0795426.54
项目负责人: 刘凡 证书编号: C07048150900032
投报施工工期: 7个月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中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5236614.49
项目负责人: 王占甲 证书编号: C04647140900001
投报施工工期: 7个月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帆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5796321.86
项目负责人: 王飒飒 证书编号: C09072180900733
投报施工工期: 7个月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精中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5877922.19
项目负责人: 牛瑞辉 证书编号: C099002140900661
投报施工工期: 7个月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平顶山市昶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0870881.79
项目负责人: 郑耀辉 证书编号: C04912120900009
投报施工工期: 7个月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林州中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0900044.68
项目负责人: 王东东 证书编号: C09902140900440
投报施工工期: 7个月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平顶山市全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0890279.24
项目负责人: 师亚峰 证书编号: C04903930900024
投报施工工期: 7个月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
四标段: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流标。
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监理取费率(%) 1.21%
项目总监: 贺伟鹏 证书编号: 41006772
监理服务期: 施工期加保修期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泰昌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监理取费率(%) 1.22%
项目总监: 徐新喜 证书编号: 41006731
监理服务期: 施工期加保修期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监理取费率(%) 1.22%
项目总监: 任镇东 证书编号: 41006530
监理服务期: 施工期加保修期 投报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
5、评标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站上发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荣泽水利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03900696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89179 18537559500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顺德路交叉口(市政府东南)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908
各有关投标人对本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2019.11.29-2019.12.1)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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