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宝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结果公告
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宝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宝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1.2采购编号:BFZC2020-BG-32。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宝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建设30米跨散装平房仓-01、02号仓土建及安装工程,及室外仓间道路。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石桥镇石桥村粮食管理所院内。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资金来源及资金: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501.101325万元;
2.4工期: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招标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0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11月11日。
评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胜昔、张桂英、张雪、马冉、陈江钰(业主专家)。
五、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林州市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4960712.91元(人民币) 综合得分:76.49分
施工工期(日历天):100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李志鹏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51571552
技术负责人:高志明
五大员: 施工员:杨瑞亮 材料员:秦文生 资料员:高峰 质量员: 秦小清 专职安全员:万广英
企业业绩:1、解放区社区展示中心
2、寇店镇舜帝庙、二教塔、封沟、西朱、李家寨村集体卫生室建设项目
项目经理业绩:1、安阳师范学院文明大道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2、安阳军分区临街门面房整治工程
3、崔家桥镇杨辛庄村2019 年度道路硬化项目
企业地址:林州市桂林镇行政街1 号综合办公楼208 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九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4979943.93元(人民币) 综合得分:58.42分
施工工期(日历天):100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王新杰 建造师注册编号: 豫141141624376
技术负责人:管相军
五大员: 施工员:袁保民 材料员:王助民 资料员:张海红 质量员: 任志良 专职安全员:张金彪
企业业绩:无
项目经理业绩:无
企业地址:安阳市殷都区商都路殷都区检察院配楼4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腾诺管道新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5004511.02元(人民币) 综合得分:52.86分
施工工期(日历天):100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韦延菊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61691225
技术负责人:刘国红
五大员: 施工员:孙志勇 材料员:王二红 资料员:王云霞 质量员:董博 专职安全员:冯少华
企业业绩:无
项目经理业绩:无
企业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校尉营村龙山大道1 号
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为:49607元。
七、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东段2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5-6515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科路北、科明路东11幢28层2809号
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联系方式:16603750333、17737557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联系方式:16603750333、17737557190
各有关投标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2020年 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 15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0年11月 12 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