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宝丰县石香线(刘集至石桥)提档升级工程结果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10-57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石香线(刘集至石桥)提档升级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位于宝丰县石香线刘集至石桥段,建设内容为对现状路线全长7.443公里进行提档升级,包括路灯、箱式变压器、电缆、手孔井及道路绿化等。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工期及质量要求:3个月;
5、招标范围:施工标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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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河南盛之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祥 云路与夏耘路交叉口东南角盛润广场5号楼13 层1313号房 |
2593307.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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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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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丰县石香线(刘集至石桥)提档升级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个月 |
郭艳非 |
豫241202195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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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姚改丽(业主代表)、赵永刚、陈轲、李艳丽、吴文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为:25933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迎宾大道296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5-6339337
名称: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6层601-607室
联系人:王旭滨
联系方式:0371-60921565 13781891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滨
联系方式:13781891856
2021年11月16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