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您现在正在浏览:首页 » 政务公开 » 科室职责 » 正文

政府采购股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4-05-05 18:33:02   作者:信息部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规定。

      二、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货物、服务类进场交易项目;权限范围内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国家、省有关特殊要求和规定的项目除外);

      、负责政府采购和医疗产品采购交易有关报表的统计工作。

      四、负责政府采购和医疗产品采购档案的归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五、配合中心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