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科〔2014〕3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豫建〔2014〕26号),促进我省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推广应用,经研究,决定对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行专项认定。现制定《河南省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认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认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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