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宝丰县城区湿地综合治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宝丰县城区湿地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区域:应河治理起点在宝丰县杨庄镇大温庄村,终点在郑尧高速以下500米,治理长度6千米,治理面积约为41万平方米;净肠河治理起点在宝丰县北二环路,终点在东五环处丁楼村,治理长度9千米,治理面约为72万平方米;玉带河治理起点在宝丰县城东三环桥,终点在周庄镇陈营村入净肠河口,治理长度约1千米,治理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湿地工程、生态河道、拦水建筑物、水净化、海绵城市、绿道、景观工程、体育场地设施等,建设年限为3年,总投资约6亿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对宝丰县城区湿地综合治理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全部投资、管理(或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足够的投融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2014年度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3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4 具有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时,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2014年度的);
3.5经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统一进行查询,投标人不需单独办理,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6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如招标人调查发现或接受举报后查实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2月18日,每日上午8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双休日),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须具备本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件,并提供证件、证明的原件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清晰可辨),投标人提交资料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的银行资信证明,“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9时0分,地点为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嘉德商务宾馆四楼(建设路凌云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89179 13849562562
2016年2月6 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