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宝丰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对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选取拍卖的服务机构。根据车辆的评估情况,对进入拍卖名单的车辆进行拍卖及服务(工作内容包含车辆拍卖、流拍车辆的处置和相关车辆的变更、过户等一条龙服务,具体数据以最终委托清单为准)。
四、拍卖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执照)。
3、具有省级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公物拍卖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拍卖师资格。
4、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拍卖代理机构。
五、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诚信声明(附件,请使用JPG图片格式)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用以拍卖公司命名的邮箱发送至邮箱bfxdlzc@163.com 进行报名。
2、注意事项:报名邮件发送后请注意是否收到回执。
3、扫描件不清晰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负责。
六、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日11时00分(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七、本次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 3 %。
八、随机抽取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随机抽取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2、随机抽取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抽取。
3、现场抽取时,报名的拍卖机构应当到现场见证抽取过程,参与者需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中选拍卖机构向我单位缴纳五万元保证金,该款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由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开户行中国银行宝丰支行 账号: 262429277977诚信保证金编码: bfcx018 ,如不服从业主管理等情形,按比例扣除保证金(该保证金待拍卖活动结束后由宝丰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无息原路退回)。
单位名称:宝丰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