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土拍告字〔2015〕00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宝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增幅价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BT-1507 |
县中兴路 北段东侧 |
3053.1 |
商业设施 |
≤2.0 |
≤45% |
≥20% |
40年 |
366 |
220 |
40 |
BT-1508 |
县中兴路 北段东侧 |
4070 |
商业设施 |
≤2.0 |
≤45% |
≥20% |
40年 |
490 |
300 |
60 |
BT-1522 |
县文峰路 东段南侧 |
27473.1 |
商住混合 |
≤2.5 |
≤35% |
≥30%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3500 |
2100 |
8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者不成交。
四、本次拍卖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等其它方式申请。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2月9日17时到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服务大厅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2月9日17时,到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17时。BT-1507号宗地保证金代码BT15025、BT-1508号宗地保证金代码BT15026、BT-1522号宗地保证金代码BT15027。竞买单位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若没有在“支付凭证”用途栏内填写正确的竞买保证金编码的,系统无法提取,视为未缴纳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买单位自负。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以拍卖地块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75-6515680
联 系 人:张巧丽 毛露露
开户单位: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
账 号:2624 2927 7977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