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净肠河、玉带河城区综合治理项目相关服务
招标文件澄清
一、宝丰县净肠河、玉带河城区综合治理项目相关服务一标段(PPP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第8页1.4.1条中: “(2)业绩要求: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的PPP项目(含PPP、BOT、BOO、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成功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网站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招标公告中:“3.1.2 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PPP项目(含PPP、BOT、BOO、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成功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不一致,现予以澄清:以招标公告中发布的业绩要求: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的PPP项目(含PPP、BOT、BOO、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成功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准。
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各标段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详细评审。
三、鉴于上述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各标段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如有投标人认为影响其投标文件编制的,请及时告知。
特此澄清。
宝丰县水利局
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