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现就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警示灯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编号:BFZC2014-AG-030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建设地点:宝丰县境内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采购内容:红蓝爆闪灯、标志牌。
1.7项目工期:60日历天内安装完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的需提3M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3M厂家原厂质保书);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 2014年08月5日至2014年0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3.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08月8日至2014年0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3.3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3.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29日;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报名时请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7)3M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3M厂家原厂质保书。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财政信息网》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5-6325888
2014年8月4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