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节余资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节余资金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BFZC2014-AJ-01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检察业务装备 |
批 |
1 |
三、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
3.4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国际认证联盟IQNET联合颁发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国际认证联盟IQNET联合颁发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形式出售。
4.4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谈判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谈判时间:2014年12月16日;
5.2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翟科长
电话:65175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三楼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0375-5333333 1876896811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宝丰县财政信息网》上发布。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