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河南省平顶山市清凉寺汝窑文化展示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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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4-3 | |||||||||||||||
2、项目名称: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河南省平顶山市清凉寺汝窑文化展示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499,930.00元 | |||||||||||||||
最高限价:4999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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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河南省平顶山市清凉寺汝窑文化展示园项目,包含作坊空间、展厅、研学空间等建设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服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地点: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实施工作,使设备进入良好运行阶段) 5.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5.6、质量要求:合格。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相关有效材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查询资料及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资格。(提供承诺书)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信源交易系统)”入口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202.110.95.50:8080/ggzy/;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 |||||||||||||||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中段 | |||||||||||||||
联系人:芮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5292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 |||||||||||||||
联系人:杨阳 | |||||||||||||||
联系方式:0375-7036550 1773755097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阳 | |||||||||||||||
联系方式:0375-7036550 17737550972 |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