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您现在正在浏览:首页 » 政策法规 » 综合法规 » 正文

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2-27 11:09:14   作者:综合信息股   来源: 中国招投标协会    浏览次数:

水建管〔2015〕91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规范项目代建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我部制定了《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水利部

2015年2月16日

附件:
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doc 

 


附件下载: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doc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