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在郸城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评标过程中,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王玉顺、李铁军、金耀军、王占立,没有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要求评标,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为严肃评标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和《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此对王玉顺、李铁军、金耀军、王占立四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暂停评标资格3个月的处罚,暂停时间自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3月7日止。
特此通知
2016年12月7日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豫 ICP 备 14010004 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