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在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施工项目评标过程中,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陈运思、刘杰、杜艳梅、刘耀东、王建伟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要求评标,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为严肃评标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和《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此对陈运思、刘杰、杜艳梅、刘耀东、王建伟五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暂停评标资格3个月的处罚,暂停时间自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3月7日止。
特此通知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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